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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天下皆知美之為美,斯惡也;皆知善之為善,斯不善也」  - 老子《道德經》

從小到大我們看過太多影集故事,告訴我們正義的一方會打倒邪惡的一方........
但是,如果雙方都具有部分的正義,以及部分的邪惡呢....?
先拋開以上所講的話。

讓我們來看看這個圖

什麼叫做「絕對邪惡」?

一個人若是純粹為了好玩
(也就是沒有原因),殺人放火,那就是在「絕對邪惡」的範疇

什麼叫做「絕對正義」?

正義是相對於邪惡的,也就是說一個人沒有收到報酬沒有其他原因,不做壞事,或去制裁絕對邪惡的人,就是絕對正義



而「警察」或「殺手」,雖然普遍被認為是「絕對正義」或「絕對邪惡」,

但畢竟他們是受到代價,履行該做的義務,頂多只能說是「相當正義」或「相當邪惡」


法律可以制裁什麼人呢??

讓我們再度轉回那個圖看看!!

法律只能制裁「虛線以下」的 邪惡的 人。

至於虛線以上的,即使你知道他錯了,你只能和他說...

「你這樣做似乎不是很恰當......」


為什麼法律不能制裁虛線以上的部分呢?

因為法律講求的是精確

但是虛線以上的部份,已經非常「模稜兩可」了!!

而且需要時間去證實,到底這件事情到底屬於正義或邪惡。

法律 (刑法) 具有帶來痛苦性,不能制裁這些模稜兩可的事情。


話說回來那些「經過一定時間,觀察結果,就可以知道對錯」的,還是算不錯的

還有一些事情,是沒這麼簡單的。

有些事情就是爭議性很大,即使經過了很多年,還是有人說對(正義),有人說錯(邪惡),一直沒有答案

(ex. 戒嚴令一方面帶來了政治的安定,一方面帶來了獨裁政權的穩固 )



所以轉型正義 (Transitional Justice) 就是發生在這方面的問題上

依據以前的判定,認為是正確的,

依據目前的判定,認為是錯誤的。

就拿國中小體罰來說好了  (這也是正邪難分,爭議性很大的東西...)

以前為了讓學生成績好,所以對於考試不理想的同學,就給他吃竹筍炒肉絲

現在為了尊重學生人權,所以即使學生的確表現不佳,也不能傷其一根汗毛

造成

以前鞭打表現不佳學生,受到家長青睞  ( 表示有在「教訓」)

以前鞭打表現不佳學生,受到家長撻伐  ( 你傷害我的寶貝兒子!!!! )

同樣做一件事情,卻因為時空背景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結果。


結論:

我們若要把每件事情都標上對錯,那是不可能的。

只有「相對正確」和「相對錯誤」而已。

不能總是用自己的單一價值觀去對他人做評價

畢竟,對,也只是「沒錯」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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